浙江财会网

销售量的确认

2012/1/5  来源:浙江财会网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1)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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