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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
2011/12/31 来源:浙江财会网
1.
参照
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和利润率核定;
2.
按照
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
核定;
3.
按照
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核算
核定;
4.
按照
其他合理
的方法核定。
采用其中
一种方法不足
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
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
的方法核定。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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