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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

2011/12/31  来源:浙江财会网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和利润率核定;
  2.按照
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核定;
  3.按照
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核算核定;
  4.按照
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
  采用其中
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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