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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012/1/2  来源:浙江财会网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改变撤销权;
  2.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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