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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会计考试财会知识点讲解: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2012/3/15  来源:浙江财会网

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支付结算的当事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支付结算活动。
为了规范支付结算工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  《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等等。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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