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会网

温州会计网:2014关于黄曹华等四人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公示(二)

2014/9/11  来源:浙江财会网

温州会计网:2014关于黄曹华等四人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公示(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会〔2013〕28号)中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本人申请和所属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黄曹华等如下四人符合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10月1日)。凡对黄曹华等四人补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联系方式向温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

公示期工作日 8:30-11:30,14:00至17:00;联系电话:0577-88524527 88926275。
黄曹华,女,身份证330381196406135422,工作单位:瑞安市订田街道办事处, 1998年1月至今在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从事会计管理工作。
柯步良,男,身份证330325196402225411,工作单位:瑞安市高楼镇人民政府,1984年9月至今在镇政府从事会计管理工作。
陈明胜,男,身份证330325196209173314,工作单位: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1990年起在镇街财政会计管理工作。
以上三人符合“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条件。
何和,男,身份证 341127195306150210,工作单位:温州元和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11月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注册号:341000760006),并通过了2013年的年度检验登记。2010年3月起在温州元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复核、审计等工作至今。 符合“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条件。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享到:
首页
浙江省会计从业考试>考试动态

相关资讯

推荐版块
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