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会计:关于邵能高同志补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和《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实施办法施行之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可申请补发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邵能高,身份证330523195001050714,工作单位:安吉县递铺镇街道长乐社区经济合作社。初中学历。1993年8月首次领取安吉县农经委发放的农字头会计证,1994年6月换发为安吉县财政局发放的会计证(浙会05022074),后因故未及时换发新的从业资格证书。1984年至2002年担任安乐村经济联合社会计,2003年起担任长乐社区联组会计至今。
邵能高于2014年7月22日,向安吉县财政局书面递交了《浙江省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原曾领取的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从事会计工作以来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等相关材料,经安吉县财政局核实无误,并上报湖州市财政局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2014.9. 1日至2014.9.30日),凡对该同志补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联系方式向湖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