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会计培训:关于申请设立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的公示
我厅于2014年08月12日受理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的设立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时间:1998-06-24;
(三)执业证书编号:11000010;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五)主任会计师姓名:王全洲;
(六)办公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含已设立分所受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分所注册会计师):182名。
二、申请设立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韩景利;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13名;
(四)办公场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23号百脑汇科技大厦1419-1420室。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话(传真):0571--87058442
通 信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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