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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会计考试网2013年会计从业原始凭证知识点

2012/10/9  来源:浙江财会网

原始凭证的审核
  审核会计凭证是正确组织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实行会计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了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保证核算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合法,会计部门和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包括日期是否真实、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数据是否真实等。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对于通用原始凭证,还应审核凭证本身的真实性,以防假冒。
  2.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的规定,是否有违法乱纪等行为。
  3.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
  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
  4.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齐全,包括有无漏记项目、日期是否完整、数字是否清晰、文字是否工整、有关签章是否齐全、凭证联次是否正确等。
  5.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
  各项金额的计算及填写是否正确,如阿拉伯数字不得连写、大小写金额相符等,有无刮擦、涂改和挖补等。
  6.审核原始凭证的及时性。
  应注意审查填制日期,尤其是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时效性较强的原始凭证,更应仔细验证其签发日期。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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