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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会计从业考试2013年会计法律知识点

2012/10/15  来源:浙江财会网

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最高立法机关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2. 会计法律代表:《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简称《注册会计师法》)
  3.《会计法》
  制定时间:1985年1月21日通过,1993年12月29日修订,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
  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主要内容:《会计法》主要规定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做出了详细规定。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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