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会计考试网: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比较
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
2014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浙江会计考试网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
第二条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五)附注。 |
第二条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五)附注。
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
第三条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以及其他会计准则的特殊列报要求,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和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其他会计准则的特殊列报要求,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
比较:
1. 2014版准则总则第二条,明确了财务报表的五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2. 2014版准则明确指出准则同时适用于以下四类财务报表:个别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中期财务报表,具体列报和编制,应遵循相关的具体准则。而2006版准则,仅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提出了明确要求。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