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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考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2013/8/24  来源:浙江财会网

浙江考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有(    )。
    A.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B.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账簿,核算较为规范的
    C.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D.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答案】  ACD
    【考点】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解析】选项A、C、D都属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情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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