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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2013年会计证考试总复习试题—杭州会计培训: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2013/7/12  来源:浙江财会网

浙江省杭州市2013年会计证考试总复习试题—杭州会计培训某单位会计人员做假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则该会计人员(    )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A.终身    B.3年内
    C.5年内    D.10年内

    【答案)A
    【考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解析】《会计法》第40条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
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题干所述会计人员将终身不能从事会计
工作。本题正确答案为A,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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