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会计证考试2013年《财经法规》考试知识点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
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12/11/15 来源:浙江财会网
浙江杭州会计证考试2013年《财经法规》考试知识点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
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