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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租入固定资产维修费应计入哪个科目

2010/1/17  来源:浙江会计考试网

【问题】

  企业2008年租入一处厂房从事生产经营,2009年7月份因停产退租,但已发生了一笔维修费。这笔未摊销完的维修费是作为财产损失处理,还是一次性摊入费用?

  【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因此该公司发生的维修工程属于改建支出,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结束生产时一次性扣除。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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