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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帐务处理

2010/1/17  来源:浙江会计考试网

一、科目设置
一般纳税人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和“增值税检查调整”三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应交增值税”科目是详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和解缴、抵扣等情况,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以上为借方类科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以上为贷方类科目)等共9个专栏。
“未交增值税”科目在月终由“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入,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在税务稽查机关检查补征税时运用。
二、帐务处理举例
1、购进或接受货物或劳务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
借:材料采购等存货类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资金类科目
2、进货退回与进货折让
(1)进货后尚未入帐发生退货或折让,主动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需作任何会计处理。
(2)进货后已作会计处理发生退货或折让,必须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收到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红字作帐务处理举例1分录
3、不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1)购进货物时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直接记入购进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
(2)购进时不能直接认定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先按帐务处理举例1记帐,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再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存货类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实现收入(内销)
借:银行存款等资金类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视同销售业务
(1)将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无偿赠送等视同销售形为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短期投资、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货物交换业务,接受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出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销货退回和销货折让与折扣
(1)在收到购货方退回的税款抵扣联,可直接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2)在取得购买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后,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据此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红字作帐务处理举例4分录
7、按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不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核算。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补贴收入”
8、预缴或月内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9、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企业
(1)外销货物确认销售,不计销项税额
(2)征退税率差部分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申报退税,取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借:应收出口退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月终未交和多交增值税的结转
(1)当月发生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当月发生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未交增值税在以后月份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多交的增值税在以后月份退回或抵交当月应交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或应交税金(已交税金)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1、按规定允许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红字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2、国税稽查机关等检查调增的增值税帐务处理
(1)稽查机关检查应补征的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补税当期有进项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    补征的增值税税额直接开票入库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13、处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建立“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进项税额。
(1)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上述扣税凭证后
借:原材料等存货类科目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资金类科目
(2)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3)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红字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蓝字     借:原材料等存货类科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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