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5年政府非税收入计划的通知~金华会计网
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财政部、省政府有关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要求,为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现就2015年政府非税收入计划编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一)完整性原则。编制政府非税收入计划必须全面反映本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计划的完整,切实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为编制全口径政府预算夯实基础
(二)科学性原则。编制非税收入计划要参照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计划,结合相关收费政策的变动调整等因素,在认真分析测算的基础上,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分类和收入项目进行细化编制,增强综合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三)真实性原则。收入计划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编制,结合本单位性质、收费项目、现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等因素认真测算填报,按照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要求,对每个收入项目都要结合近几年实际收入情况并考虑增减因素,力求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二、编报内容
2015年收入计划编报内容包括10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照规定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行政处罚的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捐赠的收入、应当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其他资金、地方政府授权财政监管的其他资金等。各大类收入按非税征管系统中,财政部门核定的单位收费项目进行逐个编制、归类。
三、编报要求
(一)加强领导
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完整地编制政府非税收入计划是科学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的前提。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收入计划编制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进一步加强预测和分析工作,确保收入计划编制的完整、科学、合理、准确。
(二)明细填列
预算管理方式与收入明细项目相对应。各单位在填报收入计划时,要按收入项目逐个填列,并与上年收入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出入较大的,要说明增减原因。
(三)按时报送
政府非税收入计划采取逐级汇总方法编制。有主管部门的单位,于
(四)绩效考核
市财政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年度非税收入计划进行审核,编入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报经人大批准后,下达部门单位年度收入计划。年终根据各部门单位的收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到市政府对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