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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关于明确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限额的通知

2014/7/4  来源:浙江财会网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市稽查局,市局各税务分局:

根据金华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13年金华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150元,现将有关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限额情况明确如下:

一、2014年度允许在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为1834[(61150÷12)×3×12%)]

二、对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最高限额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计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对于今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当年税前扣除限额,在我局未公布之前,纳税人可以暂按上一年度的扣除限额计算纳税,在我局明确当年的扣除限额后再行调整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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