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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本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财实施办法~嘉兴会计网

2014/3/12  来源:浙江财会网

嘉兴市本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财实施办法~嘉兴会计网

市本级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区(分)局(不含港区)、地方税务分局(不含港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财政扶持政策的补充通知》(浙财预〔2013〕21号)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嘉兴市本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嘉财预〔2013〕207号),我们制定了《嘉兴市本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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