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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会计考试网~开展2014年度省小企业发展资金申报补助项目预选的通知

2014/1/8  来源:浙江财会网

浙江省会计考试网~开展2014年度省小企业发展资金申报补助项目预选的通知

市本级汽摩配、生物医药、食品加工行业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浙财企2013380号)要求,为加快促进我市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切实做好2014年度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特色产业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拟在市本级汽摩配、生物医药、食品加工行业企业中开展2014年度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的预选工作。我们将在对预报项目进行分析、筛选的基础上,向省财政厅上报2014年度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及方式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浙江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操作办法》(浙财企〔2013208号)有关规定,属于我市特色产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小企业节能减排、中小企业与骨干企业专业化协作、中小企业产业升级和延伸、中小企业建设自主品牌以及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六个方面内容。

2.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每个项目单位只能选择以上一项内容申请支持,已获得国家和省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在上报的材料中必须注明所报项目未申请过国家和省其他专项资金补助)

二、预选项目的条件

申请特色产业资金的企业或单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位于地方特色产业集群或特色产业聚集区内;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含1年),且符合现行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其中,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快报的企业优先安排补助项目);

5.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6.申报项目符合《办法》规定的支持内容;

7.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重大处理处罚

8.项目实施期应在201311-2013年12月31期间,以前年度已上报过的项目不得次申报2014年补助。

三、须报送的预选项目材料

1.资金申请文件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承担项目单位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报告;

4.生产经营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

5.地方特色产业集群或特色产业集聚区的证明材料(应为县级以上政府或省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文件,文件中应有上报的特色产业集群或集聚区发展规划等相关描述),以及承担项目单位位于产业集群或聚集区内的证明材料;

6.项目相关批文,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征用、环评等材料;

7.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及入账凭证项目资金构成中无银行贷款的,无需提供

8.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3年度会计报表;

9.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四、上报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按以上顺序加具封面,要求2014220日前上报我局工交商贸处(联系人:朱德荣,联系电话:82468762)。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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