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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会计2013年会计考试模拟测试题:主刑的概念

2013/9/10  来源:浙江财会网

浙江会计2013年会计考试模拟测试题:主刑既可独立使用又可附加使用。(  )

    【答案】  ×
    【考点】主刑的概念
    【解析】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
能判一种主刑。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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