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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会计从业资格培训: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13/7/2  来源:浙江财会网

浙财会〔201324号---杭州会计从业资格培训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135号)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现就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浙财会〔20135号文件规定:“原则上每个季度安排1次报名,即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份安排报名,次月起的一个季度内安排考试。”根据上述规定,201331020日报名的,应当在2013630日前安排考试。但由于考场所限,实际考试时间安排在2013630之后的考生,执行2013630(含)前参加考试的有关规定。其中,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6大会计类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人员,毕业证书签发日期在2011310(含)至2013630(含)之间的,在《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单科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可凭毕业证书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到会计管理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2013年第二季度(含)之后报名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1371之后,并将严格按照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规定执行,即必须一次性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电算化》三门,三门必须同时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才能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浙江省财政厅

2013529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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