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会计网讯;磐安县发展“四型”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模:
一是发展开发型经济。以集体独资或联合业主参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建设绿色农产品种养基地;引导具备一定旅游资源的村,发展农家乐、度假村等,增加集体经济的资源开发收入;通过拍卖、租赁等方式,推进小农水设施管理体制改革,获取相应的资源收益。对经营性收入少于1万元的村级组织,通过发展开发型经济,年收入稳定5万元以上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是发展物业型经济。采用单独建设、村村联建、异地购置等方式,通过建设标准厂房、商业用房、市场摊位、仓储设施及盘活闲置校舍、旧厂房等发展村级集体物业经济。县财政每年整合不少于900万元资金,分3年时间,重点扶持全县60个以上特困村发展物业经济。
三是发展服务型经济。围绕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等产业,根据农民家庭经营和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需要,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经营性服务,在为各类主体提供服务中获取收益。
四是发展合作型经济。实行县领导蹲点联系,企业帮扶联系等政策,鼓励村企结对、村户联合,多方联动,共同开发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设施,在政策、资本、技术和信息等方面有效对接。各部门用于结对村的帮扶资金不少于3万元,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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