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会网

2013年杭州会计考试会计从业考试知识点: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必须由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2013/3/20  来源:浙江财会网

2013年杭州会计考试会计从业考试知识点: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必须由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答案:错』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享到:
首页
浙江省会计从业考试>考试动态

相关资讯

推荐版块
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