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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会计从业考试会计从业考试知识点: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的行政责任

2013/3/11  来源:浙江财会网

2013年浙江会计从业考试会计从业考试知识点: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的行政责任包括()。
  A、罚款
  B、通报
  C、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D、管制
【参考解析】:
『正确答案:A,B,C』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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