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会计考试会计从业考试知识点;《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上()。
A、签名
B、盖章
C、签名或盖章
D、签名并盖章
【参考解析】:B、盖章
C、签名或盖章
D、签名并盖章
『正确答案:D』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