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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会计考试会计从业考试知识点:《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上

2013/2/27  来源:浙江财会网

2013年浙江会计考试会计从业考试知识点;《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上()。
  A、签名
  B、盖章
  C、签名或盖章
  D、签名并盖章
【参考解析】:
『正确答案:D』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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