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过程的监督和会计市场退出管理三个方面。
1.会计市场准入管理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我国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管理。
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
(1)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2)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2.会计市场的运行管理(过程的监管)
3.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机制和会计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
初级、中级、高级三种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
(四)会计监督检查
会计监督检查主要是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教材第11页。
《会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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