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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会计实务操作出纳工作重点

2012/10/5  来源:浙江财会网

原始凭证(出纳工作重点)
  会计凭证的分类:
  (1)原始凭证(出纳工作重点)
  (2)记账凭证(会计工作的重点)
  原始凭证,又称原始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原始证据。
  按来源不同,分为:
  外来原始凭证:只要不是在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的单据。
  自制原始凭证:单位内部之间使用的经济业务单据。比如:领料单、借款单、工资单等。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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