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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次数及科目规定

2011/3/8  来源:浙江会计考试网

  1.考试次数
  浙江省基本是每年考一次。11月份报名,来年4月份考试。
 2.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考
  (1)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的期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两科,但必须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
 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2)不具备免考条件者必须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三科考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浙江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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