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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2011/11/30  来源:浙江财会网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
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一是《会计法》赋予的监督权;二是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中赋予的监督权。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对会计资料实施有效控制和监督,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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